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教你看房地產趨勢

 在這之前,我們中古屋 先來解釋一下何謂40倍法則!
讓我們以現實房地產 生活中的情況做為例子好了:
今天志青,他的月收入為4萬元月薪,每個月的月支出達到3萬5千元。
那麼當志青想達到賺錢 財務自由的條件就是 非工資收入>總支出 。
也就是說「不須志青親自去上班就能重覆性獲得的固定收入」必須大於3萬5千元!
即志青憑投資或專利等等其它非上班工作所能穩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必須大於3萬5千買房子元,此時志青就有權利選擇不上班工作,上班才能成為想要上班而非必須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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