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終小米止收養 繼承權自然喪失
78歲的林母告訴法官,民國54年結婚後,育有3女,先生6Toeic 0年2月因瓦斯中毒身故,由於公婆堅持要抱男丁繼承,當時她只能聽從長輩安排,抱養當年8鍋寶月出生的林男,並於61年5月,共同繼承新竹市鬧區城隍廟商圈、面積共達155坪的2棟房桃園拉提埋線 產與3處地產,權狀則一直由林婦保管迄今。
哪知林男不學好,長大後當起「靠母族」,抓姦婚後與妻子、二子全都跟林母同住,費用都跟家裡伸手。林男還經常在外借款、刷卡、向銀行小英文會話額信貸,林母只能收拾善後,金額難計其數。
101年間,林母因年事已高,將家族事業交旅遊英文給兒子、媳婦管理,不久即接獲客戶反映,要她小心防範兒、媳不軌;林母趕緊盤點,發現兒、線上學習 媳不僅將營業存貨私下出售,甚至將林母所有高價皮包、飾品等變賣一空。
林母發現後與法律諮詢兒子發生爭執,還遭辱罵、毆打,林男甚至舉椅砸老母,開價只要老母拿出500萬元,就與林離婚家斷絕關係。
林男搬出後,還將腦筋動到不動產,竟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權狀遺失補發,並對英文教學林母提出侵占所有權狀刑事告訴,更勾結外人出售不動產持分,以迫使林母給錢就範,更簽發澎湖旅遊本票,進一步對不動產強制執行。
林母受此忤逆,對兒子徹底死心,因而提出確認親子關係美腿襪不存在、終止收養關係等訴。開庭時,林男向法官坦承,自幼被抱養,與林家並無血緣關係;法法律諮詢官認為,林男與林家既無親子關係,自非繼承人,依法得塗銷42年前的不動產繼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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