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個資金到預售屋底是需要多少呢? 也就是40倍法則!
先來算40倍法則,請你記下來! 你需要的資金是 月總支出的40倍
即志青需要的是 35000元X40倍=140萬元
這筆資金是房地產 分界點,當志青擁有140萬以後,就可以將這140萬投入有30%年報酬率的投資,即可取得年收入42萬元,換算成月收入就有35000元!
讓我們來計算一下這公式:
3萬5千元月支出乘以40倍=140萬
而140萬拿去投投資資年報酬30%則取得42萬元
將這42萬元除以12個月則得到3萬5千元!沒錯
沒錯,現在條件出來了,志青需要的第1個門檻是140萬,理財第2個門檻則是將140萬 投資在30%報酬的東西! 志青即可財務自由,工作與不工作或是換一個感興趣的工作是自由的選擇而非必須!哪志青其實想做的是動物收容所的志工也不用怕沒錢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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